图片

博狗体育_188比分直播-在线|官网

当前位置:主页 > 考试 > 公务员 > 公职考试 > 政法干警 > 民法知识 > >

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:代理概述

来源::未知 | 作者:博狗体育_188比分直播-在线|官网 | 本文已影响
一、代理的概念 :( ★★简答:代理的概念和特征) 
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(又称本人)的名义,在代理权 
限内与第三人(又称相对人)为法律行为,其法律后果直接由 
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 
二、代理的法律特征 
1.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 
2.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 
3.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为意思表示 
4.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 
案例: 
1997年10月,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。双方约定,赵某在1998年2月以前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,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。1997年12月,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,不能创作,于是他委托自己的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,以此交付装旅店,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。但是不久装旅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,遂请专家作鉴定,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。 
[问题]1.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? 
三、代理的适用范围 
(一)公民、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,具体包括: 
1.代理为各种民事法律行为 
2.代理为其他法律部门确认的法律行为 
(二)不得代理的行为:(★★★选) 
1.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,如立遗嘱、婚姻登记、收养子女 
2.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人亲自为之的 行为,如代为演出、讲课

博狗体育_188比分直播-在线|官网

随机阅读TODAY'S FOCUS